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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北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日期:2025年05月26日    发布人:王艳红     签发人:赵慧鹏    点击数:

  为做好我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复试录取过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依据《中北大学2025 年“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2025)5号文件】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工作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二、机构设置

1、招生工作

组 长:吴志远

成 员:院领导与学科各方向带头人

2、纪律监察监督组

组 长:吴志远

副组长:蔡文涛

成 员:刘永平、王立敏(联系电话:0351-3922116)

3、招生导师考核专家

组 长:焦纬洲

成 员:各学科全体博士生导师

秘 书:成尚元

三、实施办法

复试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组负责组织、招生导师考核专家组负责具体实施、纪律监察组负责全程监察监督。

1、复试资格

(1)硕博连读生按照学院学科本年度招生指标和审核通过的硕博连读生的硕士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2的比例划定复试的硕士成绩并予以公示,参见附件1。

硕士成绩按其奖学金百分制量化计算。奖学金百分制量化办法为起评分60分,获评国家奖学金加20分,获评特等学业奖学金和一等综合奖学金分别加10分,获评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综合奖学金分别加5分,三等综合奖学金加2分。各类各等级奖项累加计分。(奖学金获得时间截止到网上报名结束时间)

(2)“申请-考核”制考生符合校研【2024】1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通过我校博士研究生考生资格审核、外语符合免考条件或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31分及以上的考生参加复试并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2、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25年5月27日下午14:30-22:00

复试地点:中北大学科学楼C座西705党员之家

3、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现场面试方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不得商议。

4、复试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英语、专业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三部分,其中英语主要测试考生口语、听力、文献阅读、专业外语等方面的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创新潜质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5、复试成绩评定办法

(1)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20分、专业素质与能力80 分。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招生导师必须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复试,专家组由招生学科的全部博士生导师组成,且保证5人及以上;每组配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1人,负责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每组配秘书1人,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不得商议。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学院科研科集中统一保管、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4)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严格过程监管并保留音像资料三年。考生复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6、复试流程

(1)确定复试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2)复试现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考生候考区耐心等待,自觉遵守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3)学院统计并公示考生的复试成绩,报送拟录取名单。

7、调剂

复试综合成绩合格但未被拟录取的学术学位博士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博士招生专业,具体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四、录取办法

1、学院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生分别排名)及招生计划分别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百分制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申请-考核”制考生

综合成绩=复试成绩

2)硕博连读生

综合成绩=硕士成绩*60%+复试成绩*40%

3、学院拟录取名单报送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由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并报经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批。

4、拟录取结果在中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5、在“申请-考核”制考生、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生、硕博连读生3类考生中,导师限招各类考生1名。如果出现多名拟录取考生报考了同一导师情况,则由该导师自主选定,其他考生则在本学科内还未招到学生的导师间双向选择。

6、博士生导师年度总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入选各类国家级人才计划或最近一次指导的学位论文获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导师原则上上限为3人;导师招生人数上限不包含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科研博士专项计划和教育部宁夏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技攻关项目研究生招生计划。

7、学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监督和复议

1、学院招生工作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各招生学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完善对本学院考核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纪检监察督察组和研究生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对博士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3、学院招生工作组责成学科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复议结果报招生工作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0351-3922165(招生工作办公室),0351-3922279(纪检监察督察组)。

、其它注意事项

1、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北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和研究生院主页,将及时公布最新消息。

2、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国家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中北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