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5年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复试录取过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依据《中北大学2025 年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办法》【校研(2024)11号文件】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二、机构设置
1、领导组
组 长:吴志远
成 员:院领导与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各方向带头人
2、纪律监察监督组
组 长:吴志远
副组长:蔡文涛
成 员:刘永平、王立敏(联系电话:0351-3922116)
3、招生导师考核专家组
组 长:张志军
成 员: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专家组成员
三、实施办法
复试工作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招生导师考核专家组负责具体实施、纪律监察组负责全程监察监督。
1、复试资格
符合校研【2024】1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通过我校博士研究生考生资格审核、外语符合免考条件或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31分及以上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2、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25年5月19日下午16:00-18:00
复试地点:中北大学科学楼C座东714会议室。
3、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现场面试方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不得商议。
4、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核包括三部分内容:外国语(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均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已取得的学术成果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潜质、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5、复试成绩评定办法
(1)复试成绩按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20分、基础理论40分、综合能力40分。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由学院和导师商议组建科研博士专项计划招生复试考核专家组。招生导师必须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复试,专家组由招生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且应保证5人及以上;每组配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1人,负责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每组配秘书1人,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不得商议。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学院科研科集中统一保管、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4)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严格过程监管并保留音像资料三年。考生考核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6、审批录取
(1)按照招生导师的考生报名情况,以最终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百分制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未被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可在所报专业内双向选择调剂其他导师。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连同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报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期10天。
(3)2025年招收的科研博士生在学业年限、毕业就业、学费缴纳及奖(助)学金等方面政策待遇与“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生相同,不再单独发放专项计划助研费。
7、复试纪律及要求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招生导师考核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与培训,使他们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严守招生纪律,营造我院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复试专家独立打分,不得商议,打分表不得涂改。
(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格过程监管并保留音像资料三年。成绩和评语等所有复试材料由学院科研科妥善保留,不得涂改和伪造。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监督管理
1、纪律监察督导组严格遵照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对招生选拔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学院院长是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相关工作人员须坚持原则,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秉公办事,做到选拔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3、学院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评估,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违背规范的导师,将暂停其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对出现问题的导师,将视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暂停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等处理。
4、学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准确规范地公开各自有关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五、其它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351-3924572(科研科)。
六、本办法由中北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负责解释。
二O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中北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5年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复试名单
中北大学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5年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复试名单 |
序号 |
考生编号 |
考生姓名 |
报考学院名称 |
报考专业名称 |
1 |
101105100000124 |
李辰灿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2 |
101104100000125 |
王彦博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与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