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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有关通知

日期:2023年05月19日    发布人:刘永平     签发人:王海宾    点击数:

中  北  大  学

化 学 与 化 工 学 院

 

各系、专业:

根据《中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方法》和学校有关安排,现将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论文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事项

1.答辩时间(包括末位复审)定于6月5日6月9日。学生提交论文应在答辩前,并预留互评时间,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并将答辩(包括末尾复审)安排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会议号、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于5月31日前上报学院教学科,学院汇总后上报教务处以便检查。复审结束后请及时将复审情况上报学院教学科(比例为5%)。另注答辩委员会组成至少五人(含秘书)。各专业确定的答辩时间、地点/会议号、学生答辩分组及评委组成由各专业确定后向学生公布。

2.各专业务于6月9日上午12:00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填报教务系统,以不影响毕业生学分绩点统计。

3.答辩结束后,请各专业督促学生根据指导教师、评阅人、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

4.各专业于6月9日前完成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题目库汇总工作(将数据导入中北大学毕业设计管理库),各专业将成绩统计表电子稿发jxms04@nuc.edu.cn。本通知下附件中下载。涉及题目变更的,请各专业直接在上交的四项成绩表中变更即可。

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

编制“中北大学2023届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汇编”的具体安排如下:

1、每个专业推荐1篇(限本科毕业设计或论文)。

2、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指导教师和学生整理成摘要形式(见教务下载或附件下载),内容控制在4页以内,由指导教师负责保证内容的质量,希望各专业建设组及相关指导教师严格把关。

3、各专业将修改好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打印稿及电子稿于6月9日前交学院教学科,学院汇总后报送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科。另交装订好的论文二本,一本交档案馆存档,一本学院存档。

三、毕业设计(论文)查重

检测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http://vpcs.cqvip.com/personal/nuc)大学生版:

1、自检时间:2023年6月1日前,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

2.学生可通过(http://vpcs.cqvip.com/personal/nuc)自检,具体流程见操作说明,重复率低于30%为通过检测,学生可申请答辩。重复率高于30% 视为有抄袭行为。在规定时间内,学生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修改后学生自行查重,自检后文字复制比在30%以内(含30%)的方可申请答辩,申请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复制比需控制在20%以内。

3.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后,将论文最终版提交至指导教师处,由指导教师对最终的重复率检测进行签字确认后存档。

四、学士学位论文抽检

1、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检一般按当年的各本科专业拟授予学士学位人数1%—3%的比例进行抽检(各班不少于1人)。

2、请各专业做好本年度的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每班抽取一名同学作学位论文抽检,每本论文不得少于2名评审专家,将抽检合格的学士学位论文电子稿、打印稿连同专家评议表一同于2023年6月10日前报教学科,后统一报学位办公室复查。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五、学士学位论文报送要求

1、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通过 “中北大学学位论文提交系统”完善本人信息并按时提交上传的学位论文相关信息。大雅论文提交系统登录网址http://222.31.51.130:8080/

2、学生提交的论文必须是答辩后修改论文的最终版。论文文件命名应使用“专业名称+学号+作者姓名”,上传论文为PDF格式。

3、本年度学士学位论文提交时间截止到6月18日以前。注:这个时间有可能提前。

六、毕业(设计)论文装档要求

1、档案袋资料包括:开题报告、任务书、装订好的论文(设计说明书)一本、指导教师评语一份、评阅人评语一份、答辩委员会评语一份、指导教师打分依据一份、评阅人打分依据一份、答辩委员会打分依据一份、装订好的中英文翻译一本、查重报告一份、记录册一本。统一档案袋封皮格式,格式见本通知下附件。

2、指导教师评语、评阅人评语不体现分数,分数填入新增的打分依据表中,请在本通知下下载最新格式。

3、各专业将答辩记录材料,成绩统计、学生答辩分组情况等入档保存。

4、本年度装档时间截止到6月18日以前。

5学生去印刷厂装订封皮。

 化学与化工学院教学科

                                                                                        2023年5月19日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