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帝斯博奖教金”由94级校友、帝斯博(常州)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柱华先生捐赠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设立,用于奖励中北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激发教师回归教学、以本为本、潜心研究教学,提高广大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提升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在全院营造敬业爱生、奋发向上、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现制定评选办法如下:
一、奖教金评选范围
中北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深受学生爱戴及同行认可的优秀教师。3年内已获帝斯博奖教金的教师不得重复参评。
二、 奖教金奖励名额和金额
1.每年奖励名额为4名,奖励金额:20,000元/人。
2.本奖教金设置年限为10年。
三、奖教金评选基本条件
1.在中北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学院领导不参评。
2.热衷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业务精湛、学生喜爱的高素质教师。
3.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及以上。
四、奖教金评选程序
1.奖教金评选坚持“公开公正”、“自愿申报”的原则。
2.每年9月开始学院组织对上学年的奖教金评选工作,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奖教金发放工作。
3.学院公布奖教金评选通知后,符合条件的教师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向学院申报,填写申请表并上报相关材料。
4.由学院教学科负责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成立奖教金评选工作小组,由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并负责本奖教金的评选工作,征集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工作的评价意见,参考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确定候选人名单。
5.奖教金评选工作组召开评选会,评定相应奖项获奖名单。
6.评选结果提交化学与化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结果经学院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并在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备案。
7.奖教金评选工作组成员组成:
组长: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
组员:学院副书记、副院长、各基层组织负责人、各科科长、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人、捐赠方代表或指定代表等。
五、奖教金的管理
1.本奖教金纳入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统一管理。
2.评选结果报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后,根据相关规定发放。
3.学院负责每年向捐赠人通报奖教金评选及发放情况。
4.本办法由化学与化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如遇特殊情况,可经与捐赠人商定,适当调整奖教金资助名额和金额。
5.奖教金获得者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北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