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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科级干部调整聘任工作办法

日期:2017年12月20日    发布人:     签发人:贾万利    点击数:

根据党发【2017】33号文件《中北大学2017年科级干部调整聘任工作实施方案》、校人事处《关于中北大学2017年科级干部平调交流提拔选任的通知》及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学院科级干部调整聘任工作办法。

一、成立学院科级干部调整聘任工作领导组

组长:廖海洪

副组长:祁贵生

组员:李云  王海宾  胡志勇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云兼任,负责执行领导组决议并协调安排各项事宜。

二、基本原则、任职条件及资格

详见党发【2017】33号文件《中北大学2017年科级干部调整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三、具体操作流程

1、  平调交流
1
)12月15日
    人力资源管理处在校园网公布全校科级机构及岗位设置情况,具体见人事处文件 ,我院科级机构
及岗位设置如下:

综合办:科长 1名;副科长1名

教学科:科长1名

科研科:科长1名

学生科:科长1名

院团委:书记1名
2)12月15日——12月19日
   申请跨部门交流及部门内部跨岗位类别交流的人员填写《中北大学科级干部平调审批表》,并交到拟调入部门;部门内部同岗位类别交流的由各部门审批。

学院现任科级干部如继续申报原岗位也需填写申报表。
3
)12月19日
    各部门将本部门平调交流情况和拟平调人员《中北大学科级干部平调审批表》,按科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或人力资源管理处。
4)12月20日
   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管理处汇总各部门平调交流情况,征求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意见后召开部(处)务会议,研究决定平调交流结果,下发任职文件。
2、提拔选任
1)12月21日
    学院公布本学院科级空岗及岗位条件,组织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中北大学科级干部提拔选任申报表》,并交到学院综合办。
2)12月22日
    学院汇总报名人员情况,并将报名材料按科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或人力资源管理处,校纪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校园网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3)12月25日——12月26日
    学院组织实施选拔推选工作,研究提出考察建议人选,并征求单位分管(联系)校领导意见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上报组织部或人力资源管理处。
4)12月27日—12月28日
    学院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并组织考察工作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意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上报组织部或人力资源管理处。
5)12月29日
    组织部、人力资源管理处征求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意见后,召开部(处)会议讨论决定拟提任人选,并在校园网进行任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正式下发任职文件。
四、选拔纪律
     1.学院领导及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有关规定,坚决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执行,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2.参与调整竞聘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要求,拒绝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民主测评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态度认真推荐。

3.严肃执纪问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回避制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其它

1.所有科级干部任职前,由院党委统一进行任职谈话及廉政谈话。

2.所有科级干部均需与学院签订工作责任书及廉政承诺书,学院对科级干部实行年度考核制。


  
                                                                                   中共中北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