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要求,我院通过班级评议和推荐,经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并一致通过,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以下方法测算:综合得分=体测*10%+综合素质测评分*50%+(绩点+5)*10*40%,排序后取前61名为我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5天,有异议的,请联系王老师15536848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