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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年09月28日    发布人:秦秀峰     签发人:李云    点击数:
各班: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17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为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一年级学生除外)。我院2个名额。

二、参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并按规定缴费注册;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社会责任感强;

5.积极参加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比较突出,生活俭朴,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优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年级专业前10%(含10%),且单科学习成绩不得低于75,学年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5分,体测成绩合格。

7.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其中任何一项未能进入专业前10%,但达到前30%(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中北大学)发表的论文被SCI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在国内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教务处认定的超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以本人为第一发明人(署名单位为中北大学)的国家发明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审核评议,评议小组所有成员须在《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中签字,无异议后提出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部公示;

2.被推荐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班主任审定并签署推荐意见;

3.院学生工作领导组汇总审核推荐学生情况,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确定本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4.学生工作部(处)汇总审核各学院推荐学生情况,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校学生工作领导组审定后报教育厅审核备案。   

四、所需材料

纸质版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 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的个人成绩单一份;

3.2019年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一份;

4. 申报学生支撑材料纸质版(如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电子版材料:

1. 中北大学化工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评审备案表

2 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报送一份200-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电子稿(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获奖励等等)、一份1000字以上的个人详细事迹以及一份证件照电子版(高清版),发至syxfjsz@163.com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个人申请部分除签名、日期之外需要全部打印,不得手写,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日期由学校统一填写。

2.“推荐理由”和“院系意见”栏由班主任和所在学院拟好后统一打印,推荐理由及审查意见必须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详细填写,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学生、班主任、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学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不得以学院学生科公章代替学院公章。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使用A4纸正反打印使用。凡以参评条件第7条获奖的学生,需要另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不需另附材料。

4. 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5. 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09日上午11:00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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