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4年第60号文件《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的评审要求,我院通过学生本人申请,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讨论,并一致通过,按照以下方法测算:综合得分=综合素质测评分*60%+(绩点+5)*10*30%+答辩成绩*10%,排序后取前3名为我院本科生“国科军工”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如下。公示期2024.12.16-2014.12.18,有异议的,请联系学生科秦老师。
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科
202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