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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科研外出活动审批流程

日期:2021年03月19日    发布人:赵慧鹏     签发人:廖海洪    点击数:

为了严格执行《中北大学考勤管理制度》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安全健康,确保学院工作安全、有序、顺畅、规范,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中北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科研外出活动审批流程》,请全院职工遵照执行。

1. 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是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工作纪律的体现。加强教职工外出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全体教职工务必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审批报备与请销假制度,原则上做到“教职工非必要不出行、不流动、不聚集、不出境”

2. 确因学术会议、企业合作、同行交流、科研调研等原因需要外出的,外出人应提前2天办理外出报备及请假手续。

3. 科研外出活动7天以内,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备(http://39.98.190.134/Leaves/Report),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

7天以上(含7天)需提前填写《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教职工科研外出请假审批表》(附件1),办理审批手续,由科研副院长审批后将请假单交至学院综合办,同时需办理网上报备手续,由院长或者书记审批。

4. 返回学校后要履行销假手续,可以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与审批领导报备;7天及以上的需填写《科研外出情况说明单》(附件2)。

5. 履行报销手续的要提前填写《中北大学外出公务活动(差旅)审批单》(附件3)由科研副院长签字,不得事后补签。

6. 对于未履行报备及请假手续擅自外出者,学院将根据《中北大学考勤管理制度(修订)》(校人〔201840号)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严肃处理

中北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2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