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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文件
院学字[2018]19号
关于组织做好“励志助学”优秀个人的评选通知
各班级:
为了引导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树立自强、自信、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学院将对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励志助学”优秀个人的评选活动,为做好此项的评选工作,现做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全院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名额
1. 在提出申请的同学中按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的7%评选出“励志助学”优秀 个人;
2. 从“励志助学”优秀个人中评选2到3名同学作为“励志助学”标兵。
三、评选条件
1. 2017-2018学年上学期单科无挂科,平均成绩80分以上;
2. 2017-2018学年体测成绩70分以上;
3. 有勤工助学经历,且无缺岗等不良表现;上岗表现被评为优秀者优先;
4. 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竞赛;
5. 在校期间无处分。
四、申请材料
1.以班级为单位的班级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2.个人申请表一份 (见附件或NUC化工资助工作交流群下载);
3.个人上一学期成绩单一份(班主任签字);
4.在校期间参加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相关要求
各班贫困生负责人要将被推选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于5月11日下午6:00前交到学生科资助组,同时将“班级汇总表”发到邮箱2572912082@qq.com。
六、评分标准
总成绩由平时考核成绩和本次活动成绩组成。上一学期成绩比重为50%,活动成绩比重为50%。
具体评选实施方案如下:
活动成绩 50% 其中:
(1)通过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 ,通过英语四级考试加6分,通过六级考试加 10分(两者都通过的,只加十分;大一未参加四六级考同学活动成绩为下 两项成绩之和乘以5/4)
(2)上岗成绩由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上岗次数和表现优秀次数决定。
上岗成绩=上岗次数*6+ 优秀次数*3 (上岗成绩满分为20分)
(3)参加各种竞赛 20% (证书上排名前五者,或进入决赛)
院级比赛每项加1分 校级比赛每项加2分
校级以上比赛每项加4分 最多加至20分
(注:证书有效期为2017年9月至今)
七、奖励措施:
对获得“励志助学”优秀个人、标兵称号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并且将获得在下学年助学金等级调整的机会。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学生科
2018年 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