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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日期:2016年09月12日    发布人:     签发人:化工与环境学院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各班:

根据《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校学字【2008】7)要求,现将2015/2016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测评方法:

依照《化工与环境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院学字【2013】29),各班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由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等学生干部在内及学生代表组成,比例控制在20-25%之间。

学生根据2015/2016学年的表现,进行总结测评,具体分为五个步骤。

1、使学生熟悉、掌握综合素质测评的各项内容和评分标准;

2、每位学生根据本学院的综合素质测评指标和评分标准,回顾本人的综合表现,实事求是的进行个人自评;

3、在个人自评的基础上,填写《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自评表》以班级为单位,各班测评工作小组组织本班学生开展互评;(《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自评表》由各班自行留存,互评则请各班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

4、班主任组织测评小组对学生的自评及互评的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并结合班主任评议结果计算得出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得分,并将测评结果向学生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无异议后由班主任填写《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和《化工与环境学院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报告书》及《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上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二、日程安排

各班请于2016年9月20日下午5点之前将《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化工与环境学院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报告书》、《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交至文韬6#学生科郭老师处。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654592942@qq.com

 

 

化工与环境学院学生科

2016年9月10日